作者:商标 来源:未知 日期:2014-01-20 15:25:06 人气:
一、 逐一国家注册 逐一国家注册就是无前提条件地向目标国(地区)申请商标注册,是目前申请国外商标注册的主要途径。 逐一国家注册优点: 便捷、灵活,可以随时启动;不需要以已经在国内获得注册为前提,也不会像马德里注册那样存在中心打击的可能;其具体的申请过程一般是委托一位当地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的,代理机构的商标代理人不仅具有熟悉本国商标法律的优势,而且具有申请外国商标的经验,可以从提交一直跟踪到审查程序终结,负责对任何审查当局的审查意见进行答复,对申请进程进行报告,并对申请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提出参考建议,使申请人得到较为周到和稳定的服务。 这种途径的缺点是 申请的费用一般较高,因为不仅要支付外国官方费用,支付国内商标代理费用,还在承担外国代理机构费用一些国家的审查期较长;申请要逐个国家提出,程序和周期较复杂;有的国家要求提供经公证、认证的委托书,给申请带来麻烦。 二、马德里国际注册 马德里国际注册是一种迅速增长的申请方式,预计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申请国外商标注册的主渠道。 其主要优点是, 一次提出申请,可以同里指定多达数十个缔约国;官费相对便宜;指定国必须在18个月内审查完毕效;维持商标有效的费用较低。 其缺点是 申请书式和申请程序都较为复杂;实质审查由各国商标主管机关按其本国法律进行,外国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具有不适应性;大多数审查意见需要当地商标律师答复,会产生大量申请程序中的临时委托和预算外的花费;需要以国内注册或国内申请为申请基础有遭受中心打击的可能,即国内注册因为异议、争议等情况被撤销时,在协定书成中,成员国的指定即失效,在纯议定书成员国的指定即失效,在纯议定书成员国的指定必须转为其国家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必须通过缔约国的商标主管机关向国际局提交申请,目前我国商标局国际注册处的人手较少,而申请量增加很快,造成申请在商标局滞留的时间较长,这样有可能出现一些商标被他人抢注。 三、欧盟商标注册 申请欧盟国家的商标注册,可以采取逐一国家申请和马德里国际注册的途径,还可以选择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一次提出申请的途径。 这种途径的好外是 优点: 1、手续简单:一份申请多国保护。 2、整体保护:(1)、欧盟商标申请成功即在所有27个成员国内受保护。 (2)、仅在一个国家使用及可以对抗其他任一国家的未使用撤销。 (3)、共同体商标的转让、变更或续展将在全部成员国范围内发生效力。 3、费用低廉:相对单一国家费用低廉。 4、语言方便:11种语言,任一种语言均可申请。 5、无基础注册要求:任何自然人法人无论之前有没有申请过注册商标都可以直接申请欧盟商标。 6、管理方便:对一份欧盟申请文件管理即可。 缺点: 1、驳回风险高:在一个国家不予核准,其余国家均不予核准。 2、时间不可控:一个国家被提异议,整个申请时间将被拖延。 适合以欧盟多个国家为主要市场 且商标文字或图形较生僻的企业尝试。 如何选择国外商标注册的途径 对各申请途径特点有了解后,就不难对申请途径做一个优化的选择。下面是对几种情况提出的参考选择方案: 1、如果商标尚未在国内获得注册,但急需在国外目标市场获得注册,或被他人抢注的可能性较大,可以逐一国家注册,好处是尽量争取时间,减小被他人抢注的可能性,并尽快获得注册。 2、如果商标已经在国内获得注册,并且需要在较多的国家申请注册,可以选择马德里申请途径,这样可以节省申请费用。 3、如果商标已经在国内提出注册申请,并且获得受理通知书,需要在较多的国家申请注册,可以选择马德里申请途径,首先指定纯议定书成员国,待国内注册核准后,再申请领土延伸。 4、如果需要注册的国家数量不多,建议采取逐一注册途径,这样有利于减小被他人抢注的可能。 5、对于尚未加入马德里条约的国家,只能采取逐一注册途径。 6、 如果是纯中文商标,由于在国外存在在先权利冲突的可能性较小,审查相对会比较顺利,可以优先考虑马德里注册途径。 英文商标如果本身比较通用而独创性不足、但对当事人又比较重要,可能存在较多的在先权利冲突,需在对各国的审查意见进行答复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选择马德里途径,通常需要在收到指定国官方通知书后临时委托国外律师,有时时间非常长,也会产生预算外费用。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选择逐一国家注册,分别委托当地律师从申请提交一直跟进到申请结束,可以避免前述不利情况的出现,也有利尽可能多的获得注册.